报名成功的选手,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组委会指定地点领取参赛物品,具体时间和地点:12月16日至12月17日(具体领取时间为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至5点),参赛选手须按“领物须知”要求,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确认短信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武宁西海燕码头领取参赛物品,非武宁籍在武宁工作或经商需提供相关证明。
(1)参赛选手须本人亲自前往领物地点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竞赛物品。
(2)赛事组委会有权对不符合参赛资格、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参赛选手不予发放竞赛物品。
注:参赛物品最好由本人领取,如果本人不方便可以让其他人代领,须自行打印“参赛声明”并签字,代领人凭签字的“参赛声明”领物。